首页政协工作理论研究

协商式民主在中国民主进程中的作用(作者:李仁君)

发布时间:2010-01-20 08:56 来源:  

  摘要:当今世界上主要有两种常态的民主形式,即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中国历史地选择了协商民主,并在六十多年的实践中,通过不断努力和大胆尝试,逐步完善了协商形式,丰富了协商内容,扩大了协商范围,落实了协商成果。作为我国最主要的民主形式,协商民主形式的发展带动了整个中国民主进程。

  关键词:协商民主 选举民主 治协商会议 民主进程

  一、民主的两种形式及其比较

  当今世界上主要有两种常态的民主形式,即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

  协商民主意味着政治共同体中自由平等的公民,通过参与政治过程、提出自身观点并充分考虑其他人的偏好,根据条件修正自己的理由,实现偏好转换,批判性地审视各种政策建议,从而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1] 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推动和实现全民有序地参与政治,这种参与不仅仅是通过投票参与决策的过程,还要求每个参与者都能自由表达,并倾听和考虑各种相反的观点。

  协商式民主是20世纪后期西方学术界开始关注的一个领域,虽然当代协商民主理论只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但是协商民主本身却具有悠久的历史,古希腊雅典城邦曾经施行的“公民大会”就是协商式民主的一种体现。所以我们今天发展协商民主并不是一种创新的尝试,而是对前人社会实践的借鉴。

  选举民主是这样的一种民主形式,即国家大事通过公民选票进行裁决,社会各派的利益博弈通过竞争公民的选票来实现。这种民主形式也符合全民参政的要求。相比起我国来说,西方国家普遍施行的是选举民主。

  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都是民主制度的组成要素。相比较两种民主,由于它们各自功能的不同,而在不同层面和领域中发挥着作用。选举民主的核心是选举,每个公民都拥有选择权,体现的精神是平等的个人能够做出理性的选择,所有选择的总和就是公共的意志。但是选举民主虽然也满足全民参与政治的一般要求,但是其中有很多漏洞,首先是投票形式的结果为少数服从多数,也就是说选举结果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而不能代表全部人的意见;其次,公民在参与选举时,只能选择自己相对支持的一方,而不能对其政策提出自己的想法。曾经有一个调查显示,在克林顿参选连任的投票中,有许多选民并不喜欢克林顿本人,但还是投了克林顿一票。也就是说,当时的选民只能选择自己相对支持的一方,而不一定能选择自己完全满意的,而对于克林顿来说,他也没有机会听到选民的意见从而做到让每个选民都很满意。[2]

  协商民主的核心是协商,每个公民以及公民组织都有参与讨论、协商的平等机会,体现的精神是理性的个人和组织能够通过讨论达成共识,从而采取集体行动。选举民主保障的是公民个人的选择权,协商民主保障的是公民个人与组织的平等参与和话语权。

  协商的结果往往是得到所有人赞同的;然后在协商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可以对自己的理解做出充分的阐述,可以使决策更完善更合理。所以,协商民主其实是对选举民主进行了完善和升级的民主形式。可以说是协商民主扩展了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的范围,并为其提供了选择。[3]虽然在目前看来还未在全世界的大范围内实行,但是将来必能顺应时代的要求取得大发展。

  二、中国选择协商民主是历史的必然

  目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是最具有协商民主特点的,政治协商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都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特征,在政协中,各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首先是展开协商,并在选举之前统一意见,可以说协商是整个政治协商会议的最重要环节。在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里,每个公民所希望表达的想法也都通过各级人大代表逐级反映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尽管总体来说还没有能够建设成为完善的协商民主体制,但是都已显出协商的重要性。

  我国实行协商民主是最正确的选择。我国曾经进行过民主选举的尝试,康有为、孙中山和李大钊等人都曾为实现中国的选举民主而奋斗过,但是终究是因为中国人的保守思想而宣告失败。建国后,我国也实行了基层选举民主形式,但是由于中国地广人多,监督难以到位,所以经历了许多次惨痛的失败,从花钱拉票,到涉黑恐吓竞争对手退出,选举民主所带来的都是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阻碍了我国民主进程的推进。由此可见,选举民主并不适合中国,没有在中国取得成功的可能。

  相反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发展颇有渊源,这一制度既保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给了其他民主人士参政议政的机会,更为重要的是,这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对于“大民主”下滋生的“民粹主义”是一个有效的防范。从实践效果来看,协商民主目前在中国是非常有效率有质量的,协商民主形式使我国政府效率更高,也是党中央的力量更为强大。改革开放至今已有三十余年,中国通过“协商民主”产生的中央领导集体比西方发达国家通过“选举民主”产生的国家领导人更符合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对于集权主义传统比较浓厚的中国而言,由高度集权专制向民主政治转变,必须确保公民是“有序的政治参与”,突然间全面开放政权有可能导致暴乱问题,将国家推向混乱和无序,所以我们一再强调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要做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因此,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可看作是政治实践的产物,这符合安定统一的需要,也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国情的需要。

  三、协商民主制度推动了中国民主进程

  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制度对于推动我国民主进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自从人民政府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在政治协商会议上与各民主党派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商讨国家大事,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大发展。

  协商民主在中国已经经历了60年的发展历程,现如今,政治协商会议已经成为其最主要的载体和表现形式,而政协通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也在为发展协商民主做出贡献。在中国共产党与人民政协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协商民主形式在四个方面推动了中国的民主进程。

  第一,协商民主推动了中国民主建设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中国政治协商的范围不断扩大,协商对象逐步增加,充分重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阶层、新群体,最大限度地吸纳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人士加入政协组织,包括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再就业人员和其他弱势群体的代表等,并通过合理设置政协界别,最大限度地扩大了团结面、增强了包容性。同时,适时适度地增加了各界别基层委员,合理确定委员中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基层群众和公共服务人员的结构比例,确保了更为充分地表达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

  第二,协商制度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加科学化和制度化。随着更为科学合理地界定协商内容,使得协商议题从笼而统之的泛化性原则向明细化的制度规定完善。地方政协根据中共中央《意见》规定的总体要求,按照“宜大不宜小、宜具体不宜笼统和从地域实际出发”的原则,对协商内容进行了具体细化。协商议题已经不仅应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更突出了政治性的协商议题,对《意见》表述的“重要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括执政党提出的立法建议、重要人事任免建议、经济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措施、大型工程项目规划建设、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重大社会问题的处理解决等,都将逐步列入协商内容,并以明文规定下来。同时,逐步明确了政协和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等协商参与者的职责,不断健全和完善协商程序,包括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程序、安排协商活动的程序、通报情况和听取意见的程序、参与协商的程序、意见建议处理及反馈程序等,真正做到不以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以领导人的注意力改变而改变。通过程序化建设,使政协民主协商成为各界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进共识的平台,成为科学化、民主化决策的重要环节。

  第三,协商的民主性和公开性得到进一步增强。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原则下,强调平等精神,既要充分尊重“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又要坚决维护其他阶层、利益群体在政治协商中的平等地位。充分扩大民主党派、社会各界代表等政治协商参与者的知情渠道、广度和深度,在协商之前给他们充分的时间、手段、路径等进行调查研究,尤其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确保政治协商的有效性。在协商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使他们能够充分享有参与权、自主权,畅所欲言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发表不同意见,真正实现平等对话。同时,要加强政协民主协商的公开宣传,对政协全会、建言献策会等重要协商活动要公开报道,对协商意见、调研建议、委员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报道,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通过落实协商的结果扩大了民主的成效。协商民主的最大特点是要吸纳各种不同的意见、观点和不同的利益诉求,在协商基础上进行决策。政治活动中,有协商并不等于就是协商民主。协商民主,主要不是出于某种政治目的和功利需要的手段或者方法,而是一种基本的政治制度安排,是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将协商制度化的过程。协商的结果如果不能得到落实,那么协商就没有意义。在中国实行协商民主体制以来,中国越来越具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在协商民主体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回应。加上目前正在筹划建立的协商反馈机制,我国的协商民主已经距离完全落实协商结果的目标越来越近。

  第五,协商民主的实行完善了社会主义民主体系。中国协商民主的成功实践和发展不仅仅为中国的腾飞做出贡献,还带动了整个中国民主进程的发展。发展协商民主对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起到积极作用,协商民主的发展不仅仅是其自身的进步,更重要的是在我国的民主体制下,协商民主能够通过自身的完善和发展使整个民主体系得到发展,从而更迅速地形成较为完善的民主体系。目前我国公民有序参政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协商民主在这其中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发展到今天,已取得越来越旺盛的生命力,从中央到地方都获得了广泛认可。我们有理由相信,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协商民主体制不动摇,是我国保持民主化进程高速前进的唯一选择。

  参考文献

  [1] 陈家刚,协商民主[M], 上海: 三联书店, 2004年7月第一版.

  [2] 沃伦,民主与信任[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年。

  [3] 陈剩勇,何包钢, 协商民主的发展:协商民主理论与中国地方民主[M]//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

  (作者:海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海南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

电话:0898-31999288

琼ICP备070011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