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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模范机关创建 开展先进典型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09:27 来源:  

  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协“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部署安排,推动省政协文明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走深走实,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先进典型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直机关工委有关通知要求,省政协机关拟开展“党员先锋岗”“巾帼文明岗”“绿色家庭示范户”“最美家庭”推荐活动。

  一、推荐条件

  (一)党员先锋岗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尊崇党章,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性原则,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形象。

  2、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任务完成出色,工作成绩突出。

  3、宗旨意识强,服务群众好。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关心、服务群众,积极主动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领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巾帼文明岗创建条件

  1、机关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等,原则上女性应占岗位组成、团队成员人数的60%以上。争创岗位及团队负责人中至少有1名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具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工作目标和服务承诺。有规范的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有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

  3、岗位组成成员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纪守法、依章办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行业(系统)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4、创建活动得到本部门重视,将其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5、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半边天作用,在推动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立足岗位作贡献,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6、原则上应已获得市县级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三)绿色家庭示范户推荐条件

  1、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属于海南省常驻户。

  2、家庭成员遵守社会道德,具有良好的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环境。

  3、家庭成员注重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学习生态文明和节能环保知识,了解生态环保热点,关心生态环境状况。

  4、家庭成员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发现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或破坏环境的行为,主动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5、家庭成员选择节约、绿色和简约的生产生活方式。

  6、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绿色家庭”创建活动。

  (四)最美家庭推荐条件

  1、重点推荐家庭成员在绿色环保、禁毒宣传、清正廉洁、心系国防、移风易俗、助人为乐、书香润德、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

  2、绿色环保“最美家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在主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做好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义务植树、环保宣传等绿色公益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绿色家庭”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家庭典型。

  2、禁毒宣传“最美家庭”。家庭成员积极投身于禁毒三年大会战,踊跃参与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知识教育,在禁毒斗争中表现突出、为社会平安做出贡献。

  3、清正廉洁“最美家庭”。家庭成员中的党政机关干部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崇德向善、崇俭尚廉等方面切实发挥清廉典型示范作用,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家庭典型。

  4、心系国防“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全力支持安心服役、献身国防,为部队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弘扬拥军爱国传统、支持国防建设。

  5、文明新风“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带头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坚持与各种邪教组织作斗争,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6、助人为乐“最美家庭”。倡导社会公德,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好事,致力公益、扶危济困、乐于助人,践行雷锋精神,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邻里团结、和睦相处,守望相助,遇到难事,邻里之间热心帮助。

  7、书香润德“最美家庭”。家庭成员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积极参与传家训、立家规等家庭文化活动。重视家庭教育,有“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家庭阅读氛围浓厚,家庭成员因读书在事业创新、学业创优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8、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均孝敬长辈、关爱子女、夫妻和睦,遇到任何困难,家庭成员都不离不弃,患难与共,彼此扶助。

  9、勤俭节约“最美家庭”。勤俭节约,爱粮节水,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号召,从生活细节入手,推行“光盘行动”,引导家庭成员及身边人养成健康文明、低碳消费的好习惯。

  二、推荐程序

  (一)“党员先锋岗”由机关各党支部推荐一名符合推荐条件的党员;“巾帼文明岗”创建、“绿色家庭示范户”“最美家庭”推荐由机关各处室根据推荐条件进行(无数量限制,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以上名单于4月18日17:00前报机关党委。

  (二)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推荐的“党员先锋岗”名单进行审核后,报机关党委会议讨论。最终名单经公示后,对先锋岗党员授予称号,并在所在办公桌放置“党员先锋岗”标牌。

  (三)“巾帼文明岗”“绿色家庭示范户”“最美家庭”推荐名单经机关妇委会审核后,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报送省直机关妇工委。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各党支部、各处室要认真负责做好先进典型的寻找、推荐工作,把活动作为推动模范机关建设、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举措,以活动成效推动机关干部“八项能力”提升。

  (二)严格程序,公正公开。此次推荐依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党支部、各处室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推选程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推荐过程要结合被推荐对象在政治、纪律、业绩、诚信方面的情况,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党支部、各处室要坚持把活动推荐过程作为宣传先进典型的过程,营造省政协机关人人皆知、积极参与、共同推进、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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