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是民法典的终极核心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是公众对规矩法则的形象认知。大到国家的治理,小到家庭的经营,都离不开法律和家规的约束。由此可见,依法治国,社会和谐,依法治国,法律先行。
自十八大提出编纂计划到今年全国两会表决通过,《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历时近6年。《民法典》不仅巩固了社会主义发展成果,对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胜利也有着深远的意义。
当前我们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群体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民法典》在安享晚年、选择监护人、财产处置、遗嘱形式等方面都有规定。伴随着机构改革的实施,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取消,计划生育职能弱化,《民法典》对计划生育有所调整,删除了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民法典》紧随时代,社会热点以法律条款予以明确,尤其是融入了十八大以来的执政思想,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的权益,热切回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民法典》真正做到立法思想取之于民、立法内容保障于民的法律精髓。
《民法典》还将人格权单设一编,与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遥相呼应,详尽规定了人格权的范畴: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民事主体是其自身权利的享有者,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综上,以人为本的法治思想在人格权独立成编的问世中闪耀光芒。《民法典》的立法思想始终把对人的关怀放在首位,关心幼有所育、保障住有所居、维护老有所依、推进行有所安等,对自然人从胎儿到身故全生命周期的关照借助法律予以强化。
《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在编纂过程中,公开透明,广开言路,征集意见。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民法典》广泛征集民意是对公民有参政议政的权利、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最生动诠释。《民法典》先后10次向公众征询金点子,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反馈意见100余万条,体现了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景诉诸于法律制度的迫切需求。
我国民法典系统总结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民事立法和民事司法实践的成果,传承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建设的智慧,形成了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中国国情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在对现有散装式的民事法律规范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梳理、整合与完善,编纂成这部共1260条、10万余字的民法典,形成了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附则编等8编,使民事法律内容各归其位,类型清楚、秩序井然,统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消除了以往民事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
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要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现代化的强国必然要有与之对应的法律制度,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依法治国,法律先行,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民法典》将引领我们实现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