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省以来,我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各种可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探索各种公开透明的选用干部机制,大大促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实践中,我们的绝大部分县(市)委书记在选拔任用干部中都能按制度办事,总体情况是好的。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在选拔用人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
这几年,中共临高县委原书记吴光华,屯昌县委原书记徐清学,文昌市委原书记谢明中先后犯罪。他们的落马,给广大民众带来警示。人们在分析中不难发现,以上犯罪者大都犯有“同种腐败”――卖官。谢明中的“经验”是“要想富,动干部”,故他经常性地调整干部,以此来收敛钱财。据不完全统计,在文昌市四套班子的市级领导干部中,就曾有8人给谢明中送过钱买过官。局级干部也有18人给其送钱买官。事实再次提醒人们:我们应如何规范县(市)委书记的用人权,如何创造条件让更多的人对县(市)委书记的不良用人行为说“不”。
县(市)委书记的用人权确实太大了,大到“我说你行你就行,我说你不行就不行”的地步。用国家行政学院
综上所述,为了更加科学地规范和有效地监督县(市)委书记的用人行为,避免买官卖官的再度出现,建议在我省推行“全程差额”的选拔用人制度。
什么叫“全程差额”选拔用人制度呢?“全程差额”就是在选拔任用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时,在各个环节都提出多于拟任职务的人数,然后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的方式确定最后人选。各个环节确定的差额比例建议按1:2掌握,如果是比较重要的领导岗位,可按1:3的差额比例。
差额推荐,要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要在公布拟任职位及人选条件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荐,并当场公布推荐结果。
差额考察,要成立专门的考察组。考察工作要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方式进行。考察中要组织开展民主测评,考察后要形成考察材料,对考察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差额酝酿,首先是组织部门初步酝酿,可召开部长办公会议,听取考察组关于考察情况的汇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再次是个别酝酿,分别征求各方面领导同志的意见,如分管领导的意见,目的是让管事者荐人择人,做到管人管事相结合。
差额票决,召开县(市)委常委会或县(市)委全委会,可邀请组织部领导或有关科室领导列席会议进行监督。对差额拟任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在表决前,要对人选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才填写表决票。
推行“全程差额”的选拔用人机制,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之举,也是防止和克服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治本之策。
“全程差额”机制,可规范县(市)委书记的用人行为,变少数人“点将”为民主“选将”。
“全程差额”机制,可解决“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问题。让干部的任用问题走出神秘状态,置于阳光之下,使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
“全程差额”机制,可做到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让推荐提名公开化,书记,副书记,常委,分管县(市)长和组织部门都有话语权,大家都来说话。
“全程差额”机制,就是要让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变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
总之,按照传统方式用人,很大程度上只能靠县(市)委书记自律,书记为人正派,按章办事,就不会出现大的偏差。但如果书记私心重,就很难免用人不公。我们推行了“全程差额”机制,加上我们的县(市)委书记在选人用人时都能廉洁奉公,相信买官卖官之现象会逐渐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