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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

2017-03-20 16:14:00 来源:

关于优化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建议

    农工党海南省委会反映:为进一步完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少数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患者的燃眉之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海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及省人社厅联合制定了《关于明确及细化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及审核程序的通知》。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但在实际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环节太多、手续复杂。按照目前的流程先由院方垫付急救费用,然后院方再带相关材料依次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民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签字审核后提交到医保部门,中间跑路环节多、手续复杂。
  二是从事应急医疗救助工作的人员多由临床医务人员兼职,导致“两头忙”,影响了医疗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对特殊情况考虑不完善。如患者在非户籍所在地发生车祸、意外伤害等,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因管辖权的问题,无法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同理,民政和人社局亦无法核查,从而影响应急救助资金的申请。
  因此建议:
  一、设立专门的疾病紧急救助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该机构可轮流抽调临床医生和护士充当工作人员,但借调期间医护人员不再负责本职工作;此外还应特岗培训专任急救护士和指挥急救、判断病情、决定是否转诊的急救科医生。
  二、充分利用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建立居民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制度衔接、服务共用、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的运行机制。对一些在本地区医疗机构住院的受助群众,可在所住院的医疗保险结算柜台,直接办理大病医疗救助;对异地住院的大病医疗受助群众,派专人在社保大厅设立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平台,让医保、社保、大病医疗救助形成“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减少中间环节。
  三、加大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政务(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深入社区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医疗救助政策的申请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大筹资力度,强化规范管理,确保救助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加大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足额安排本级医疗救助资金,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搞好部门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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