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利用省政协网站,举办题为“我与人民政协”的征文活动,通过这一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广泛宣传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扩大人民政协的社会影响。
二、参加征文人员:省、市、县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各界人士,省、市、县政协和民主党派机关干部。
三、征文内容要求:
1、宣传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扩大人民政协的社会影响。
2、思想健康、主题鲜明;内容积极、紧扣选题;结构严谨、段落分明;语言流畅、表达清晰。
3、以第一人称撰写,从作者个人视角关注政协委员和委员履职事迹,反映人民政协履职的感人事迹。贴近生活,以小见大,用自己独具特色的文学作品记录。如:“我当政协委员”、“我所了解的政协委员”、“有关政协感人的故事和所见所思所想”等等。
四、征文要求:
文体体裁无限,以散文、记叙文为主,字数1500字左右。所有征文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以宋体小4号排版打印。
五、征文来稿地址:
来稿抬头要注明“我与人民政协征文”字样。有以下两种来稿方式:
1、邮寄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省人大政协楼 省政协研究室信息处收 邮编:570203 同时提供电子稿,电子信箱:271931390@qq.com
2、传真:0898-65307197 同时提供电子稿,电子信箱:271931390@qq.com
如有不清楚来稿方式,可来电话咨询:咨询电话:65300198
六、其他:
1、征文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来稿一概不退。
2、来稿经筛选后,从2009年9月1日至10月1日陆续刊登在“海南省政协网站”,并与作者联系,发给稿费。
3、来稿要在文章后面页脚上注明来稿人真实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以得相互取得联系。
海南省政协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