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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的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09-01-03 09:54:18  

( 2004 年 7 月 20 日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通过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以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切实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没有政协委员的足够参与率作保证,政协机构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将无法照章进行,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 和程序化也将受到严重影响。政协委员应珍惜委员荣誉, 履行委员义务,遵守政协章程规定,执行政协决议,遵照政协有关制度、纪律和工作规则,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在政协组织的整体运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为充分发挥我省政协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根据 2004 年 3 月 12 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第二章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的规定,结合我省政协工作实际,对省政协委员参加省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作出如下规定:

  一、发扬人民政协学习的优良传统,自觉参加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理论和工作水平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和全国政协重大会议精神和统战政协理论、政协章程,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法规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参加省政协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熟悉人民政协理论,明确政协委员职责,掌握履行政协职能的内容和方法,为切实履行职能打下坚实基础。

  (三)积极参加省政协召开的学习讲座会、形势报告 会、学习辅导会、专题研讨会等,了解信息,丰富知识, 知情明政,建言献策。

  二、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建立会议请假制度和通报制度,规范政协委员的从政行为

  (四)会议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一种基本形式。省政协现有的会议制度主要有:省政协全体会议制度、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主席会议制度、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制度、专门委员会会议制度,以及根据形势和工作需要召开的协商座谈会、情况通报会、意见听取会、研讨会等。

  (五)省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因特殊情况(因病或出国)不能出席常委会和全体会议时,应遵照《关于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请假的规定(试行)》,履行准假手续;省政协委员,因特殊情况(因病或出国)不能出席全体会议时,应提前两天将请假条并附所在单位意见送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由秘书处报副主席或秘书长批准。会议期间请假超过半天的,应提前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秘书长或大会秘书处请假,并经批准。办公厅将请假情况汇总后向省政协主要领导报告。

  其他会议的请假制度参照常委会请假规定执行。

  (六)对无特殊原因,连续 2 次不参加省政协全体会议的委员和一年中连续 3 次不参加省政协常委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省政协将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研究后,按有关程序撤销其委员、常委资格。届满时,省政协将本届政协委员、常委参加会议和活动的出席情况向省委组织部和省委统战部通报,并作为考虑推荐连任下届政协委员、常委人选的条件之一。

  (七)省政协委员出席省政协各种会议(含政协例会期间的每次分组讨论)时均需签到,以作为参加会议和活动登记的主要依据。省政协办公厅和各专门委员会将对委员出席会议情况统计建档,并定期通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及委员所在单位、党派、团体及推荐单位。

  (八)建立走访委员和委员所在单位制度。省政协领导和专门委员会将不定期与委员和委员单位保持联系和沟通,一方面通报省政协工作情况,争取各方面对省政协工作的支持,为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及时了解委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反映委员的愿望和呼声。

  三、按时参加委员视察、调研等活动,积极建言献策, 为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献计出力

  (九)积极参加省政协及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委员视察、考察、专题调研及有关议政活动,就我省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无特殊情况连续 2 次不参加上述活动的(含学习活动。下同),省政协办公厅将给予通报批评;连续 3 次不参加上述活动的,取消其专门委员会成员资格。

  (十)通过认真参加省政协及各专门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以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参政议政,建言立论。要求每位政协委员每年至少提出一件提案、提供一条信息、反映一条社情民意。在此基础上,鼓励提交一篇调研报告或一篇大会发言。

  (十一)密切联系本党派、本团体、本界别、本单位的广大群众,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作用。

  四、本着规范、求实、精简、高效的原则,科学安排和组织好各种会议和活动,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

  (十二)针对绝大多数政协委员是单位、企业的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工作十分繁忙的实际,省政协办公厅和各专门委员会对各种会议、调研、视察、考察等活动,要周密考虑、科学安排、突出重点、控制节奏,尽可能适当提前给委员和委员单位发出通知,以利委员做好准备,努力提高参与率。